各县、市、区农业(牧)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服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加快渭南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现就在全市全面开展推广农业科技服务“大荔模式”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推广“大荔模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大荔模式”是由大荔县政府和陕西荔民农资有限公司探索推广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其核心是“政府+企业+专家+农户”的一种“四位一体”的科技服务创新机制,是“政府搭台、专家唱戏、农民点菜、企业买单”的一种模式。采取“县为单元、直营联盟、连锁经营、技企结合、密集覆盖、全程服务”的运行模式,其实质是政府出政策、出人员,借用企业平台开展农业科学技术服务;企业出资金、担任务,借助政府行为的保障为企业赢得品效应和经济效益,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为农民群众带来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和优质高效的农技服务,取得政府、企业、农民三满意的效果。这一模式创建以来,为当地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农技服务和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也得到了省内外同行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一农技服务新模式有效促进了全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已成为全省统筹县域农村科技资源改革的典范。因此,市、县农业系统要提高认识,切实增为农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推广大荔模式作为今年农业系统转变工作作风的突破口,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选择载体
大荔模式是集“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科技培训”、“科技12396信息服务”四位于一体,变单项服务为多项服务,变短期行为为长期行为,能有效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单位有人才,缺经费,技术进村入户难;民营企业有资金,想服务,缺技术支撑;农技人员有技术,缺平台,深入实际难;农民群众想致富,缺技术,产业效益提升难”这四大农技推广难题。因而,应以“荔民农资”为主体,还可选择其它条件好的农资、种子企业作为推广大荔模式的主要对象。在对象选择上,应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农资经销企业发展潜力、技术条件、市场前景等因素,同时本着自觉自愿、循序渐进的原则,每个县、市、区选择1-2家市场信誉良好的农资生产和经销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示范推广。
三、组织形式
各县市区农业局选择好载体企业后,要鼓励农技人员兼职参与“大荔模式”的推广工作。对参与工作的农技人员在保留单位工资福利的基础上,单位要对工作踏实、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农技人员给与一定的奖励。载体企业应在各级农业局指导下对农技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农技人员为大荔模式推广服务产生的费用由载体企业承担。
四、明确目标,抓好落实
市农业局将按照“陕西省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示范与推广”地方重大专项要求,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争取市本级财政项目配套资金,为“大荔模式”的示范和推广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市农业局成立调研导小组,组织局属市农技中心、种子管理站、农科所相关人员对“大荔模式”开展调研,充分了解“大荔模式”的运作特点,结合渭南农业发展现状,提出推广“大荔模式”的对策和意见。各县市区农业局也要结合各自农业发展的实际,积争取本级财政资金,制定“大荔模式”推广方案,做好“大荔模式”推广的基础工作。
五、加导
1、成立机构
为确保推广工作有序推进,市农业局成立由主管导任组长,市农科所、种子管理站、农技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荔模式”推广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导机构,为推广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加督促检查
各级农业系统要将推广“大荔模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各单位和企业的推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实施。
3、做好宣传
要通过各种形式,全力做好推广“大荔模式”的宣传工作,将其具体运作形式、取得的成效,实事求是地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和农资经销企业真正自愿加入到“大荔模式”的推广行列里来,把实惠带给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