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1768—1842年),字定九,号省厓,陕西蒲城县人。近代民主革命序幕时期政治家、著称于世的爱国名相。
在禁烟运动和鸦片战争期间,王支持林则徐的严禁鸦片吸食和贩卖、堵鸦片进口的坚决措施,坚持主张抵抗英国的侵略。他对林则徐因严禁鸦片和抵抗侵略而遭革职遣戍,为愤慨不平。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七月,黄河于祥符(今开封市)决口,王被派往主持治理,八月转署东河河道总督。当时许多人都认为水势方涨,不宜遽塞,主张迁省城“以避其冲”,他力排众议,并毅然承担重任,保证于“冬、春之交集事”,如办不到,“愿执其咎”。在他主持和指挥下,果然于第二年二月胜利竣工。费用既节省,工程进度又很迅速,大大超过以前大的水利工程。王因此被叙功,晋太子太师。在这次治河工程中,他特地保荐林则徐前往襄办。林是治水能手,对水利建设有丰富的经验,因而对他帮助很大,使工程得以顺利完成。他原拟借留林则徐在河工立功以远戍,但道光帝于河工完成后竟命令林则徐仍由工次发往伊犁效力赎罪。对此,他感到异常气愤,虽然他个人受到奖赏,却为不满,回到北京后,他向道光帝面奏反对与英国议和,力保林则徐可用。他激动地拉着道光帝的衣襟慷慨陈词道:“皇上不杀琦善无以对天下,老臣知而不言,无以对先皇帝。”但道光帝这时已决定向英国侵略者求和,早在这以前就已重新起用投降派伊里布并任命另一投降派重要分子耆英为署杭州将军前往浙江准备与英国进行和谈活动,因而对王的意见丝毫不加理会。这年(道光二十二年)四月三十日,王怀着度悲愤的心情,悬梁自缢,以身殉国,他留下遗折数千言,“具论和议大非至计”,请求“罪大帅,责枢臣”,“劾大学士穆彰阿误国”,企图以死来感动和唤醒道光帝,纠正其错误的对外方针。王的死,实际是对清政府对外妥协投降路线政策的一个抗议。林则徐在西戍中得悉王死讯时无任悲愤,特写下律诗《哭故相王文恪公》。

